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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百姓网编辑 | 字数:12758次阅读 | 更新时间:2025-12-12


2026-09-11 12:13:13 香港警务处: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及其头目被重判,刑期反映罪责严重 9月11日上午10时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(暂代高等法院)对已经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“支联会”及其头目李卓人、何俊仁和邹幸彤判刑。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,法官在判刑时直指案情是属于严重的类别。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,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设有两级罚则,若属情节严重可被判5至10年有期徒刑。李桂华指出,从3人被判刑期可见,他们罪责是极其严重的。邹幸彤毫无悔意,冥顽不灵,刑期最高是意料之中的事。 分享到: 微博 微信 QQ空间 2026-09-11 12:13:13 香港警务处